2024年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记录(二)
记录单位:芜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记录人:唐春波 记录日期:2024.9.23
企业名称 (责任主体) |
不良行为事实 |
公开期限 |
信息来源 |
备注 |
芜湖伟星北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近期,我站收到多起伟星万科东方珑胤台小区业主通过市长热线、信访等途径反映的质量问题投诉,涉及保修责任单位互相推诿、未按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违反了《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对质量问题严重,互相推诿、不履行保修义务或多次维修仍未解决质量问题的相关责任单位,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并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曝光。”之规定。 |
2024年9月23日 至 2025年3月22 日 |
书面或网上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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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近期,我站收到多起伟星万科东方珑胤台小区业主通过市长热线、信访等途径反映的质量问题投诉,涉及保修责任单位互相推诿、未按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违反了《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对质量问题严重,互相推诿、不履行保修义务或多次维修仍未解决质量问题的相关责任单位,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并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曝光。”之规定。 |
2024年9月23日 至 2025年3月22 日 |
书面或网上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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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注明不良行为信息产生的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日常检查、群众举报、书面或网上投诉等(有法律文书的注明文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