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工程质量不良行为记录(三)

责任编辑:梁路宝 审核人:吴文斌 来源:芜湖市住建局 浏览: 时间:2024-10-11 14:52 字体大小:【    】

            记录单位:芜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记录人:梁路宝        记录日期:2024.10.11

企业名称

(责任主体)

不良行为事实

公开期限

信息来源

备注

芜湖昌融置业有限公司

近期,我站收到多起枫丹壹号小区业主通过市长热线、信访等途径反映的质量问题投诉,涉及保修责任单位互相推诿、未按时履行保修义务,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违反了《安徽省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办法》第二十五条“对质量问题严重,互相推诿、不履行保修义务或多次维修仍未解决质量问题的相关责任单位,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并进行不良行为记录、曝光。”之规定。

2024年10月11 日

2025 年4月 10 日    

书面或网上投诉

 

              信息来源注明不良行为信息产生的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日常检查、群众举报、书面或网上投诉等(有法律文书的注明文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