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防范化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大事故隐患,防治建筑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提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水平,根据住建部印发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部公告2021年第214号,以下简称《目录》)和省住建厅相关通知要求,现就我市进一步落实《目录》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监督机构应严格按照《目录》要求,责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参建单位全面停止在新开工项目中使用《目录》中所列禁止类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督促各责任主体单位落实《目录》要求,夯实各责任主体单位责任,牢固树立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意识。
三、各监督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施工现场检查力度,若发现仍在使用相关淘汰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应依法依规严格处理,确保《目录》落实到位。同时,督促各责任主体积极研发和应用更加安全、绿色、性能可靠的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有效遏制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
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及生产安全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淘汰目录(第一批).xlsx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