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关于对南陵县“2022·11·24”一般淹溺事故处理情况的通报

责任编辑:质安科 审核人:吴文斌 来源:芜湖市住建局 浏览: 时间:2023-02-24 14:48 字体大小:【    】


各县市区住建局(住交局),江北集中区规建部、经开区规建局、三山经开区城建局,市建管处、质监站、轨道(隧道)质安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2022112413时许,南陵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在运营期间,发生一起淹溺事故,造成2人死亡。现依照有关规定,经研究,对南陵县水环境综合治理PPP项目“2022·11·24”一般淹溺事故相关责任单位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产权单位水电十四局春谷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运维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分包单位广西创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要认真反思,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公司相关制度、合同等有关规定,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切实落实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同时要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处理、处罚到位。

二、对事故项目运维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扣企业信用分10分,对其信用等级降一级,期限为12个月。

三、对事故项目分包单位广西创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扣企业信用分10分,并对其信用等级降一级,期限为12个月。

四、各主管部门、监督机构要将运维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分包单位广西创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所涉及的工程项目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特此通报。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