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关于芜湖宏昌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动态核查的通报

责任编辑:质安科 审核人:吴文斌 来源:芜湖市住建局 浏览: 时间:2023-03-09 10:12 字体大小:【    】


各县市区住建局(住交局),江北集中区规建部、经开区规建局、三山经开区城建局,市建管处、质监站、轨道(隧道)质安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近期我局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等规定,对芜湖宏昌建设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许可条件进行动态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芜湖宏昌建设有限公司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违反《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要求。

现责令芜湖宏昌建设有限公司自本通报下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至芜湖市住建局质安科(皖江财富广场A29楼)领取整改通知,对照整改通知要求进行整改,限期1个月内整改完毕。

整改期间,芜湖宏昌建设有限公司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不得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承揽新的工程业务,在规定整改时间内仍未达到安全生产许可条件要求,将建议省住建厅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始终满足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坚持警钟长鸣、举一反三,紧盯容易发生事故的关键环节,落实主体责任,抓好问题整改,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治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特此通报。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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